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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NCA新版治理系统认证规定”的通知函
2026-02-23 12:21:25
亿万先生MR质检
尊敬的客户:
感激您持久以来对亿万先生MR质检的信赖与支持。现将目前国度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NCA)对于治理系统认证活动的沉要变动向您奉告。
2026年,国度认监委颁布并将全面执行一系列治理系统认证规定、涉及业务领域和执行功夫,以及亿万先生MR质检告客户书如下表:
认证规定名称 | 编号 | 颁布功夫 | 生效功夫 | 告客户书 |
质量治理系统认证规定 | CNCA-QMS-01:2025 | 8/31/25 | 1/1/26 | |
环境治理系统认证规定 | CNCA-EMS-01:2026 | 1/14/26 | 3/1/26 | |
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规定 | CNCA-OHSMS-01:2026 | 1/14/26 | 3/1/26 |
上述规定选取统一架构及一致的主题要求,覆盖治理系统认证活动全流程,是认证机构从事相应治理系统认证活动的根基凭据和底线要求,也是认证行政监管部门对治理系统认证活动执行监督治理的沉要凭据。
国度认监委2026年第2号布告《国度认监委关于颁布<环境治理系统认证规定>等5项治理系统认证规定的布告》
为确保贵司理解并满足这些认证规定的要求,维持治理系统的合规性及有效性,现将各新版认证规定中与获证组织有关的主题要求汇总如下,以便贵司参考并共同执行(具体要求,请详见我机构具体针对各治理系统的客户奉告书、认监委规定原文及释义):
(一)认证申请、合同签定及认证用度支付
条款 | 规定要求简述 | 对获证组织的要求 |
5.1.2 | 认证申请 必备前提 | 在申请认证时,贵司应自查以确保满足以下申请前提: - 合法主体资格及合用的行政许可资质持续有效; - 已按有关认证尺度成立了治理系统,且在申请认证时,治理系统运行已满三个月; - 若之前获得的相应治理系统认证证书因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撤销、注销的,应已满一年(合用时); - 若原相应治理系统认证证书的发证机构的资质被国度认监委撤销的,应已满三个月(合用时); - 当前未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破产整顿,未被列入“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和“信誉中国”的严沉违法失信名单; - 未被应急治理部门列入安全出产严沉失信主体名单(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合用); - 一年内未产生与所申请的认证领域有关的沉大变乱/事务,如沉大质量变乱、突发环境事务、沉大安全出产变乱等; - 一年内认证领域内产品无国度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已整改合格(质量治理系统合用)。 - 认证委托人应自动遵守OHSMS有关司法律规,申请OHSMS认证的领域内的活动不得存在有意的和持续的违法行为,认证委托人在申请认证前应发展自身的合规性评价,查抄自己是否存在不合规行为。有意和持续的违法是指组织主观意愿和行动上的以身试法和屡教不改。有意和持续违法以OH&S有关的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司法文书为准,有意和持续违法的示例如:(1) 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注明:认证委托人属于有意违法,或认证委托人未按《责令整改通知书》规按时限整改;(2) 针对统一类OH&S违法问题,认证委托人12个月内受到两次(含)以上行政处罚。(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合用) |
5.1.3 | 申请认证时应提交的资料 | 申请认证时,贵司需如实提供下列信息或文件资料: - 提供拟纳入认证领域的各场所的司法职位文件,例如:交易牌照/事业单元法人证书/社会集体登记证书等; - 组织机构及职责、出产/服务的流程、班次及轮班情况和季节性信息,影响系统的表包过程信息等; - 与申请认证领域中出产/服务,经营有关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等,例如:危险化学品安全出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等(合用时); - 一年内所产生的与申请认证的领域有关的沉大变乱/事务,行政处罚信息,整改信息等(如有); - 系统运行功夫满足申请前提的证据,如已颁布的治理系统文件、内审治理评审纪录等。 |
5.3.1 | 认证合同签定及认证用度支付 | 贵司应与我机构签定拥有司法效力的认证合同,合同内容需满足认证规定要求; 认证用度应由贵司直接支付或由贵司上级单元支付,不得通过其他第三方支付。 认证委托人的上级单元(如认证委托人所属的集团公司、事业单元、社会集体或机关)或下级单元向认证机构支付用度是可接受的大局。 |
5.3.3 5.3.4 | 认证委托人或获证组织的有关责任 | 认证委托人或获证组织应遵守认证法式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通过有关治理系统认证后确保系统持续有效运行,并共同认证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查抄和认证机构对投诉的调查,在告白、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实时向认证机构传递涉及认证申请中前提的调换情况,承担选择的认证机构资质被撤销而带来的认证证书无法使用的风险。 |
(二)审核铺排与审核执行
条款 | 规定要求简述 | 对获证组织的要求 |
5.4.2.1 | 审核功夫推算 | 审核功夫以“人日”计,1人日为8幼时,无法通过增长工作日的工作幼时数以削减审核人日数。
若贵司工作工作日的现实工作功夫不及8幼时,则我司将耽搁现场审核天数以满足审核功夫要求。
贵司存在以下情况的,EMS/OHSMS 审核功夫不能削减:存在一年内产生过突发环境事务/有人员殒命的出产安全变乱、或受到过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行政处罚、或有危险化学品沉大危险源(凭据GB 18218)等情况时,审核功夫不能削减。(环境治理系统认证/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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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 初次审核的两阶段功夫距离要求 | 初次审核的两个阶段审核功夫距离最短不应少于5日,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若超过6个月,则应沉新执行第一阶段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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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 7.2 | 监督审核的功夫铺排 | 初次认证及再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尔后,监督审核距离不应超过12个月。第二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之日起24个月内进行。
不能依照划定的功夫距离接受监督审核的,证书将被暂停。 |
5.8.2 5.12.4 | 再认证审核功夫要求 | 再认证审核应在现场进行,并应在贵司认证证书到期前实现。
贵司选择提前再认证的,应确保在认证周期每个日积年有一次监督或再认证,且提前再认证审核功夫距离上一次监督审核不应超过12个月。
若是在当前认证证书终止日期前,未能实现再认证审核或对严沉不切合执行的纠正和纠正措施未能进行验证,则不能再进行再认证,也不应耽搁原认证证书的有效期。若贵司持续申请认证,我司将按初次认证执行。 |
5.4.5.2 5.5.1 | 执行审核的要求 | 认证审核应在贵司的现场执行,蕴含初次认证审核以及认证周期内的每年度的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和特殊审核。
现场审核时贵司的出产或服务必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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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 初次末次会议要求 | 贵司的最高治理者、相应治理系统职能部门掌管人必须参与首末次会议;
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负有职业健康安全司法责任的治理者、掌管监督员工健康的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也必须参与初次末次会议。(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合用)
若贵司的最高治理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首、末次会议,应提供缺席理由,并由获得书面授权的其他高级治理层成员代表最高治理者参会。
我司将按认证规定要求保留初次末会议签到纪录、照片/音像等证明资料。 |
5.5.4 | 最高治理者访谈要求 | 贵司最高治理者应接受审核组的面对面访谈,以审核最高治理者在治理系统中阐扬辅导作用的情况,并共同审核组保留访谈现场图片/音像、审核纪录等证明资料。
最高治理者不熟悉组织自身的治理系统方针、治理系统指标,未亲自参加并推动治理系统执行的,认证审核将不予通过。
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认证机构还应访谈负有OH&S司法责任的治理者;掌管OH&S的员工代表;掌管监督员工健康的人员;治理人员、员工,蕴含从事与预防OH&S风险有关活动的人员、持久的和一时的员工;在认证委托人现场工作的承包方的治理者或员工(合用时)。 |
5.5.5 | 终止审核的前提 | 产生以下情景时,审核组将向认证机构汇报后终止审核: - 贵司对审核活动不予共同,审核活动无法进行;
- 贵司的最高治理者或经授权的高级治理层成员缺席首、末次会议;
- 贵司现实情况与申请资料有沉大不一致;
- 其他导致审核法式无法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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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 提前较短通知审核 | 为调查投诉、产生的与认证领域有关的沉大事务、对换换作出回应或对被暂停的证书进行追踪,我司可能必要在提前较短功夫或不通知贵司的情况下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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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 产品质量国度监督抽查要求 | 贵司认证领域内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度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传递起30日内,贵司需共同我司执行提前较短功夫内通知的审核,不然,贵司证书将会被暂停。(质量治理系统认证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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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切合项整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条款 | 规定要求简述 | 对获证组织的要求 |
5.10.1 | 合规性不切合 | 在审核中发现贵司存在职何不满足合用的环境/OHS有关司法律规要求,属于EMS/OHS运行存在缺点,应开具不切合。(环境治理系统认证/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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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6.1.3 | 认证标志与证书使用 | 贵司仅在证书有效状态下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须立即终场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贵司不得在产品上仅标注所获治理系统认证标志,只有在注明“通过XX治理系统认证及有关认证机构名称”的情况下,方可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应治理系统认证标志。
治理系统认证标志和证手札息,仅可在产品能够宰割的包装(指包装能够从产品上移除且不会导致产品分化、碎裂或败坏)上使用,需使用中文注明获证组织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认证及认证机构名称,以免与产品和服务认证标志混合而误导公家。 |
7.2 | 证书暂停 | 贵司如有以下情景之一(部门重要情景,其他情景请拜见各规定原文),我司将在调查核实后5日内暂停认证证书:
- 治理系统持续或严沉不满足认证要求的,蕴含治理系统文件与现实业务运作严沉脱离;
- 不满足各治理系统所需的司法律规要求,且未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 受到与认证领域活动有关的行政处罚,且尚未实现整改;
- 产生沉大变乱/事务,反映治理系统运行存在沉大缺点;
- 产生各治理系统有关沉大舆情;
- 回绝共同市场监管部门的认证法律监督查抄,或者提供虚伪资料或信息;
- 持有的与治理系统领域有关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强造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
- 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责令破产整顿;
- 产生有关认证领域活动沉大舆情;
暂停期间有关治理系统认证证书临时无效,待贵司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解除造成暂停的原因,证书可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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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证书撤销 | 贵司如有以下情景之一,我司将在调查核实后5日内撤销认证证书:
- 司法职位证明文件被注销或撤销;
- 被“国度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和“信誉中国”列入严沉违法失信名单;
- 或被应急治理部门列入安全出产严沉违法失信主题名单的;(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系统合用)
- 认证证书的暂停期限已满,但导致暂停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或有效纠正;
- 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因贵司违规而造成与认证领域有关的沉大变乱/事务;
- 治理系统没有运行或者已不具备运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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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证纪录确认及保留要求
条款 | 规定要求简述 | 对获证组织的要求 |
10.3 | 需具名或盖章的认证纪录 | 需贵司具名或盖章、发送我司保留原件的认证纪录至少蕴含认证申请书、认证合同、审核打算、首/末次会议签到表、不切合汇报及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纪录。若使用电子署名确认的,应切合《电子署名法》的划定。 |
10.5 | 获证组织应留存的认证纪录 | 贵司应保留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相应的认证纪录,至少蕴含:认证合同、审核打算、首/末次会议签到表、不切合汇报及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审核汇报、暂停、撤销通知(合用时)。 在贵司接受行政监管活动时,应能共同提供上述纪录。 |
各个新版治理系统认证规定对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均提出了更细化更具体的要求,敬请拟申请认证的客户及获证组织务必高度器沉,实时组织内部有关人员进建,充分相识认证活动的合规要求微风险,不休美满系统的运行,确保满足相应新版治理系统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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